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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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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

明季以来,世目《三国》《水浒》《西游》《金瓶梅》为“四大奇书”〔1〕,居说部上首,比清乾隆中,《红楼梦》盛行,遂夺《三国》之席,而尤见称于文人。惟细民所嗜,则仍在《三国》《水浒》。时势屡更,人情日异于昔,久亦稍厌,渐生别流,虽故发源于前数书,而精神或至正反,大旨在揄扬勇侠,赞美粗豪,然又必不背于忠义。其所以然者,即一缘文人或有憾于《红楼》,其代表为《儿女英雄传》;一缘民心已不通于《水浒》,其代表为《三侠五义》。

《儿女英雄传评话》本五十三回,今残存四十回,题“燕北闲人著”。马从善序〔2〕云出文康手,盖定稿于道光中。文康,费莫氏,字铁仙,满洲镶红旗人,大学士勒保〔3〕次孙也,“以资为理藩院郎中,出为郡守,洊擢观察,丁忧旋里,特起为驻藏大臣,以疾不果行,卒于家。”家本贵盛,而诸子不肖,遂中落且至困惫。文康晚年块处一室,笔墨仅存,因著此书以自遣。升降盛衰,俱所亲历,“故于世运之变迁,人情之反复,三致意焉。”(并序语)荣华已落,怆然有怀,命笔留辞,其情况盖与曹雪芹颇类。惟彼为写实,为自叙,此为理想,为叙他,加以经历复殊,而成就遂迥异矣。书首有雍正甲寅观鉴我斋序,谓为“格致之书”,反《西游》等之“怪力乱神”而正之;

〔4〕次乾隆甲寅东海吾了翁识,谓得于春明市上,不知作者何人,研读数四,“更于没字处求之”〔5〕,始知言皆有物,因补其阙失,弁以数言云云:皆作者假托。开篇则谓“这部评话……初名《金玉缘》;因所传的是首善京都一桩公案,又名《日下新书》。篇中立旨立言,虽然无当于文,却还一洗秽语淫词,不乖于正,因又名《正法眼藏五十三参》,初非释家言也。后来东海吾了翁重订,题曰《儿女英雄传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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