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住了十五年,所有的感慨可以浓缩为这句诗——十年一觉美国梦。
这十五年,让我的观念都重新洗牌了。后来有人说我的作品里的是非观很成问题,我承认现在的我是一个是非很模糊的人,这大概跟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文学写作master的经历有关。我先举两个例子。
我刚去美国的时候在餐馆打工,碰到一个黑女人,芝加哥的黑女人总是气很大,一天到晚不知道她们为什么那么angry,一进来就骂中国人都是F打头的字,回到班上又累又气,就跟同学抱怨今天碰到一个黑人givemeahardtime。我的一个犹太的同学说,你为什么一说起来就讲到黑人呢?你可以说他是个男的,或者是女的,或者说年轻的、年老的,你却首先提出来她是个黑人,你的潜意识里就是对黑人瞧不起的。我说绝对没有,你们白人和黑人的种种血债我们都不参与的,我们是中国人啊,过去你们倒卖黑奴什么的跟我们都没关系的,我为什么要歧视黑奴呢?他们就说,其实你们亚洲人对黑人的看法比白人对黑人的看法还要糟糕。后来我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聊天,说到中国人在美国肯定不会去做乞丐,因为他们很要面子很在乎尊严。我的同学就跟我争了起来,他们说乞丐和尊严是两个完全不搭界的东西,乞丐是他们的职业,他乞讨得好说明他能干。
传统的东西开始被质疑,千百年来从古到今定下来的一些规则、人的一些面目和地位,在我的这些同学和知识分子朋友当中被颠覆了。
这些对我来说是从新的角度看生活。我很喜欢美国的知识分子,他们是叛逆的,是一个对什么东西都不容易不假思索地去接受的群体。美国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都左倾,如果你代表保守势力,人们会觉得你不配做知识分子。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很强,是代表社会良知的右倾派,而美国知识分子更注重个人,他们不把国家、民族使命放在第一位,他们在乎的是怎样对个人的关怀。这个个人是抽象的,是那些边缘的、弱势群体的立场。丘吉尔说过,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不是革命党人就没有心肝,年老的时候不是保守党人就没有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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