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我睁开眼,看见这个世界,就强烈地感到母亲离我远远的。她好像是别人家的母亲。
母亲离我远,就算是她抱着我,我们中间也隔着好些东西,她的心不在我身上。我弄不懂她的心在哪里。
大姐比母亲离我近,后来我长大一些才发现,大姐喜欢我,是因为她喜欢与母亲对抗。母亲不喜欢的事,她要做;母亲喜欢的事,她不做。比如母亲并不爱和我说话,大姐就要和我说话。
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大姐说我当年像一个破皮球,被母亲、父亲,还有生父在区法院里踢来踢去。
“当时我多大?”
“你一岁不到。”大姐看看我。我看着她,神情非常专注。
大姐说,那审判厅旁听席上坐满了黑压压看热闹的人,大都是街坊邻居和一些熟人朋友,母亲的态度很坚决,非跟父亲离婚不可!父亲一口咬定:“不离!”
法官花白头发,戴副宽边眼镜,脸上毫无表情。他见多了离婚的男女,每天都有这样那样的人分手。他只是在父母吵得不可开交时才慢吞吞说:
“慢慢讲嘛,慢慢讲嘛!”
没隔多久,形势转变,母亲不要离婚,父亲要离,说可让母亲跟我生父走。
坊间一直都流传着一句话,要离婚,切莫上法院,私了,丑事掩得好藏得了。相反,所有的隐私和秘密都公诸于众,会搞得声败名裂,遗臭万年。
母亲和父亲的婚没有离成。可这场离婚使两人一下子丢尽了脸,付出了代价。
大姐说:“上法院,很可怕。可是你长大以后,若再上法院,就不必害怕。”
我问:“为什么?”
“因为人的第一次都会如此反应,害怕、惊喜、担心。第二次时,就不会如第一次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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