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可乐。
下面一段话就可以总结我这样的一个人:25年前,我在一道旋转门前丢掉了自己,从此立下城市的理想;5年前,我在一道电梯门前丢掉了工作,从此发誓要当一个上流人士;5天前,我在一道石门前丢掉了心爱的女人,这时才知道,过去所有的门所有的事都不重要,都是过眼云烟,没有什么比一个自己深爱的女人更珍贵的,她才是我的灯火,她丢了,人生便没方向,所以只能行尸走肉,亡命天涯。
我已经逃亡5天了,和真正的逃犯一样,衣衫褴褛,胡子拉茬,眼神闪烁不定,处处避人耳目,那形象别说容易引起人类怀疑,即使一条狗,也会大叫着追咬我这鬼鬼祟祟的身影。我之所以还能够在大街上走动,是因为这时正在抗震救灾,我还可以冒充灾民,我眼神凄苦、浑身是伤,饥不择食、话不成句,竟然得到善良群众的大力款待。可我还得逃跑,因为警察正在后面追我。
5天前,我被一根倒下的树干撞飞后,一直滑落到山谷,我运气很好所以没掉到河涧里摔死,天黑之后我竟然被又一场大雨浇醒,头痛欲裂,可还是想得起自己的女人还在上面,所以我一步一爬,手脚并用,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爬回到康红被淹没的地方。那洞口已完全被山石覆盖了,我就开始挖,边挖边喊,康红,我回来了。我挖了很久已能看到那个被山石堵住的洞口了,可山石太多,没有力气再挖下去了,我就趴在地下使劲喊,康红,我回来了。
山谷空响,夜色漆黑,若有一路人经过必会被当时的情景吓倒,一个披头散发的家伙正对着地下深处喊着你还在吗,我回来了。无人回答,可是我一直坚持在那里喊着,喊到嗓子出血、四肢发麻,我说过,绝不一个人离开那个地方,要死,也要和自己心爱的女人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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