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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的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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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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