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在他的《养猪记》中详细地描写了我咬去洪泰岳睾丸,使他变成废人的情景。他写我是趁着洪泰岳蹲在一棵歪脖子杏树下解手时,从背后偷袭了他。他甚至煞有介事地写了月光,写了杏花香气,写了借着月光采集花粉的蜜蜂,他还写了一个看上去十分漂亮的句子,说“月光下,杏园内弯曲的小路宛如一条流淌着牛奶的小河”。这小子把我写成了一头具有吃人睾丸怪癖的变态猪,简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想我猪十六英雄半生、堂堂正正,怎么可能去偷袭一个正在拉屎的人。他写时不嫌龌龊,我读着都觉恶心。他还写我在那个春天里,在高密东北乡流窜作案,咬死了农民十几头黄牛,而且用的都是卑鄙下流的方法。他写我总趁着黄牛大便时,一口咬住它们的肛门,把它们的肠子拖出来。他写道:“那些灰白肠子弯弯曲曲地布满现场,上面沾满泥沙……那些极端痛苦的牛,疯狂地拖着肠子沿街奔跑,最后倒地而死……”这小子,调动着他邪恶的想象力,把我描写成一个十足的恶魔。其实,糟蹋这些黄牛的罪魁祸首,是从长白山地区流窜过来的一头变态老狼,它行踪诡秘,每次都不留下足迹,所以,它的罪行,就被当时的人,统统地算到我的头上。后来,那头老狼流窜到我们吴家嘴沙洲上,没用我亲自上阵,就被我那些凶猛儿孙们,先踩成一张薄饼,然后撕成了碎片。
事实的真相是,那天晚上,我与孤独的月亮做伴,在西门屯的大街小巷流连忘返。当我们又一次悠晃到杏园时,看到了洪泰岳。他仿佛是从那个义犬冢里钻出来的。他站在那棵歪脖杏树下撒了一泡长尿。扁平的酒壶挂在他的胸前,他的身上散发着酒气,这个原本就酒量不凡的人,现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借杯中之物,浇胸中块垒”。他撒完尿,嘴里嘈嘈杂杂地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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