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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的棉花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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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美好如常。弦清的肚子按部就班地发展。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日复一日地做一些极重要而又仿佛没有"屁用"的事情。"屁用"这两个字必须用上引号,我转引了弦清的话。"屁用"这一说法从汉语意义上考证一番是极尴尬的。明明是说"用",而一"屁"便没用了。汉语习惯于用生理意义上的东西表示肯定或否定。

每个晚上总要看电视,看看电视里各国领袖们参加各种会议,为世界人民的幸福与和平而微笑,而干杯。当然,每天都有战争,感觉上又茫然又遥远与我们生活比邻若天涯。没有人振奋与同情。战争仿佛是少不得的,歌舞升平里总要一些点缀,这也是人类通往神圣的方式与途径。电视里的战争都是具有"美学意义"的,正如大街上肝脑涂地的车祸,总是有人看的,只要死者不是自己,正如一个孩子掉进老虎的笼子在虎齿之间挣扎,也是有人看的,只是千万别是自己的孩子。看完了就有了传说,有了童话,有了神奇,就有了艺术,就有了"美"。

无聊的日子里我多次拿起该死的钢笔,提起钢笔我就情不自禁地,也可以说不由自主地往红豆的身上联想。这个卑鄙的念头令我兴奋而神往。我的想像力如亚力牌啤酒泡在红豆的那边升腾横溢。我终于弄清了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听他讲那场战争。人一不小心就让自己骗走了。我就是这样的。

在许多夜里我都做那种启示录式的遐想,如乞丐,如犹大,如圣徒先知、施洗者约翰。我的手放在弦清的腹部,靠手感、靠播种者的直觉倾听自己小生命的律动。我做这种抚摸时脑子里想着那块绿色雨林,雨林下面的雷场和生与死。我的许多伟大思想就是在手掌下面的律动中萌生的,我一次又一次看见上帝的下巴与指尖,看见魔鬼的峭厉牙齿与瞳孔,看见行脚僧人的脚趾,那些脚趾在草鞋里对前方的泥路微笑,在溪水中和上帝的指尖嬉戏。上帝给僧人们洗脚,僧人们吻上帝的下巴。我想写一部创世纪式的巨著,书名都想好了:《脚趾与下巴一起歌唱》。后来想得太远了,我就收住,一觉醒来又是一个"屁用"的日子,红彤彤地像日出一样美好。那些思想及下巴和脚趾们就没有了,不可追忆。飘。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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