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燹携黄小嫚回家,在楼梯上碰见嫂子领着女儿下来。嫂子胖得象个洋娃娃,看见黄小嫚,马上向杨燹做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脸。她舍不得掏钱买彩电,女儿说他们家那个九寸黑白看起来象“小人书”,因此每晚不惜领着女儿跑几里路,连蹭晚饭带看电视。
黄小嫚搬了个小凳坐到客厅里。电视上正转播足球赛,这大概是嫂子中途退场的原因。父亲一个人在看,继母在一边读杂志——她的兴趣已从《红旗》转到电影杂志上来了。父亲看了一眼小嫚,伸手递了一只削好的苹果给她。那是继母削给他的。杨燹佩服父亲和继母的修养,他们根本不同意这桩婚事,甚至一谈就吵架,但当他把小嫚接回家来住,两人居然没对他这先斩后奏的做法发丝毫异议,并且还口口声声称她是“咱们家的小客人”,专门弄些好吃好喝的给她。所以黄小嫚一点也不知道内情,以为两个老人对她已经认可。在这个家住了一个星期,她由衷地说,是她一生中最平静、最开心的日子。咋天父亲彬彬有理地问杨燹:“你打算还要让她住多久?”
杨燹也彬彬有理地掏出预先准备好的人民币:“我们交伙食费,爸爸。”
老头儿气得一甩手走了。但吃中午饭时,他依然为小嫚夹菜,和蔼可亲。到底是党培养了多年的老干部。
小嫚很专注地看电视。客厅里没人交谈。杨燹想着明早的研究生考试。他看见继母穿着一件紫灰色的紧身马甲,那似乎是嫂子的,她和她向来爱换衣服穿,因此关系颇密切。杨燹回到客厅隔壁的小屋,打开书。细胞学、植物学、植物志、生物学、达尔文……
他翻开一本,很快又合上,再换一本。但他感到自己象中了尼古丁的毒一样,晕眩并丝毫也安宁不下来,由里向外,一阵接一阵地烦躁。书上所有的字在他视觉中象无数活动着的细胞,在进行着有丝或无丝分裂。他几乎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一定是连着熬夜,整宿抽烟的结果……不,不,别糊弄自己了,明明不是这个原因。他可不是什么娇弱体质,熬夜也是他多年的习惯。在伐木连白天干十来个钟头超级重活,夜里也读书到下一点。唉,乔怡,你这家伙!自从你的脸在那公共汽车的窗口闪现那么一瞬,我的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自打你呼唤了我那么两声,我的耳朵就听不见任何声音了。我以为全了结了,起码早就淡了,没想到见到你时,我又变成了当年的小伙子,又野蛮又忘情。你呢,当然还是我印象中的你,只不过更象个修女了。我他妈的是个混蛋:就用的是这只该死的手吧?……那一巴掌真狠,把一切都击碎了。不可粘合地碎啦!后悔吧,你这野蛮人,你只配去驮粪桶、砍木头,你配爱一个那样脆弱柔的少女吗?没说的,你野蛮!野蛮是狭隘的孪生兄弟。你白长这么一副虎背熊腰,心里窄得一只蚂蚁也通不过。你其实明白那不能全怪她,即使她真的错了也是身不由己,是慑于一种压力。可当她扑到你怀里,想寻找一个精神支点,或寻求一点宽恕,你二话不说就……就用这只该死的手!她那时远比你更痛苦,你到现在才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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