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太爷是清朝过来的人,经历了三个朝代。他生于清代的标志,就是至今还保留着那一条小猪尾巴一样的小辫子。人们究其原因,他老人家至今留着这条辫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理由,因为一个大字不识一斗三升的庄稼汉子,当然与当年在北京闹“复辟”的小丑“辫子爷”张勋没有任何瓜葛,留辫子也不是出于对清朝有什么依恋,只不过是因为生活的习惯,才始终舍不得剪下它。
从这条辫子上,可以看到历史的缩影,能够完整地保留到今天,确属不易。按说,告别了末代皇朝以后,辫子的存在就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因为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在闹“三民主义革命”的前期,最激烈的革命行动就是强迫男人剪辫子、女人放小脚,首先革除头和脚的“命”。这样说,并不是笑话,贬低革命的重大意义,而是历史真实。不在那个时代,你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剪辫子、放小脚”的艰巨性。现代人如果有人留条辫子,那要么是艺术家,要么就是疯子,没有男人愿意留头发梳辫子的。可在当时,剪掉辫子却是伤风败俗、辱没祖宗的事情。割掉谁的辫子,这个人就好像从此没法做人了一样,谁也不肯把这条给男人惹出了许多麻烦的辫子主动剪下来。为了制服这种顽症,革命党喊出的口号十分吓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覆巢之下,没有完卵;剪刀之下,没有长辫。举国上下疯了一样,“男剃头、女天足”的运动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可也奇怪,那一阵子席卷全国的浪潮,竟然没有波及到我们马寨这个深山沟里,当然也没有波及到七太爷的脑袋上。当所有的男人都顺应历史潮流,纷纷剪掉辫子之后,七太爷这条辫子依然完好地保留着,成为一条漏网的鱼。早年串乡的剃头匠们都劝过他,让他剪掉这条世上罕见的辫子,他说什么也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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