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7岁,方碧玉22岁。我们怀揣着大队里的证明信,背着铺盖卷儿,走出了从未离开过的村庄,踏上了通往县棉花加工厂的车马大道。支部书记的疤眼儿子国忠良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我们背后。他完全有理由跟在我们背后,因为他和方碧玉订了婚。在我们那儿,定婚契约似乎比盖着大红印章的结婚证书还要重要。我不清楚国忠良的准确年龄,估计将近30岁吧。我恨这个家伙。我几乎把他看做了我的情敌。当然,这字眼既抬举了他也抬举了我自己。我用仇恨的目光斜视着这个身躯高大、俨然一座黑铁塔似的我们村的太子。他马牙、驴嘴、狮鼻,两只呆愣愣的大眼,分得很开,脸上布满了青紫的疙瘩,眼皮上有一堆紫红的疤痕,据说是生眼疖子落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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