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心情比较好吧,效率也比较高,今天是龚诗晨来喊李罗兰下班,而忙的焦头烂额的李罗兰直接忽视了龚诗晨的存在道:
“没事也把香港的服装城都溜达一下,说不定哪天就来给我递辞职报告了,还是准备点回去的行头吧!”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那是时间和距离都难以分割的,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这就是爱情的魔力,没有尝到爱情滋味的人,自然是不明白的。
而尝到了甜头的人是有些向往和期待,龚诗晨被李罗兰如此一提醒倒是真的跑了,看的李罗兰直瞪眼睛的嘟囔了一句:
“真是一个见色忘友的女人!”
瞧她溜的多快啊,龚诗晨轻松的心情,还在盘算着买什么样的礼物送给凌彦泓,上次向艾小蛮定购的阿玛尼,他每次都穿,有一件颜色不是很合适,只是穿在他身上显示不出来衣服的难看而已,但是他如果穿上别样的,应该是更帅气好看才对。
如此,一个人准备去逛街,买衣服,买剃须刀,买皮带,买――打火机就不用了吧?
“嗨,niki,我们又见面了!”
龚诗晨正在思量着带些什么回去,给老公,给大哥,给爸爸,给公婆…
便听得一声响亮的声音,极是悦耳,不觉狐疑的转过脸来,看着眼前一表人才的男子,漂亮的桃花眼,整洁而合身的铁灰色套装,戴着斯文的金边眼镜,发丝梳理的整整齐齐,像极了一个一派潇洒的成功认识,只是如果年龄再大一些,可能更有魅力些吧,但和范喆迪的阳光以及庄文天的雅致相比,这个男子还没有脱去淡淡的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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