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去性别的人却仿佛触碰到了两个炽烈的烙字:爱情。仿佛得到了救赎,在女人的呻吟和哀叫声中,钟潜经历了一次洗礼。但这美好的感觉稍纵即逝——她就要被带走了吗?
童年时他住在乡下,与祖母相依为命,他们面水而居,祖母养了许多鸭子,他每天赶着鸭子到水边玩上半日,日光照在水面,明晃晃,他靠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恹恹地睡过去。祖母来找他,她从不大声唤他,非要一直走到他的耳朵根底下,才叫醒他。他喜欢祖母的声音,像一块糯软的糕饼。后来父亲欠了赌债,将他卖到城里。那时他年纪尚幼,但与祖母道别的那一刻,他忽然悲哀地意识到,从此以后大概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果然没有再见过她,连她的坟也没有见到。被卖到城里后,他在一家小酒馆做小工,老板娘待他很好,他就对她非常依恋——他是个容易动情的男孩子(净身之前,他的身体里埋藏着汹涌的感情),后来老板和老板娘遭恶人暗算,双双被杀,小酒馆被砸,他也被那些恶人掳去,后来被卖到了宫里。那些人将他强行带走的时候,他正跪在门边擦拭老板娘额头上的血迹。他只是希望她能走得体面一些。刚进宫的那一阵子,他还常梦见美丽的老板娘,坐在门槛上流血,他走过去,用手按住她额头上的伤口,她嘤嘤地哭出声音来,并且紧紧抱住了他的腿。进宫之后,他依恋的是一位贵人,他曾有一阵子在她的身边当差。他喜欢看她坐在铜镜前梳妆打扮,她将胭脂涂在手背上,一点点晕开,等到那团红色慢慢暖了,熟透了,她就很快地将手背在腮颊上蹭两下。明艳的红色就飞上了她的脸庞,刚刚好。然而这位徐贵人身体虚弱,染了风寒,终于没有熬过那个冬天。她死去的时候已经瘦成一把骨头,他将胭脂晕在手背上,等它暖了,才涂在她的颧骨上。那么突兀的颧骨,红色在上面站不住,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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