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写过一个故事。冗长而寂寥的午后,我把它念给我爸爸听:
“从前,有一个杀手。他每个月都会杀一个人。杀完后,他会把他的头割下来放到床底下,把尸体扔进荒野。这个杀手的隔壁,住着一个小姑娘和她的妈妈,还有小姑娘最爱的狗——欢欢。杀手一直嫌狗吵,有一天,他把狗杀了,把狗身子煮来吃了,把狗头藏到了床底下。小姑娘的妈妈对她讲,不用担心,欢欢只是走丢了,总有一天会回来。
责任吗?”
如此大事,我哪敢
后来,小姑娘和杀手慢慢地成了朋友。她把自己的大白兔奶糖分给杀手吃;还给杀手用草编了一顶很丑的帽子;遇到很难的数学题,请杀手教她做。杀手被小姑娘感染了,忽然就不想杀人了,他换了一份正经的工作,还想娶小姑娘的妈妈做老婆。
冬天来了,下雪了,天很冷。小姑娘给杀手送去了一碗鸡汤。杀手喝完后,晕过去了。于是小姑娘把杀手的头割了下来,洗干净,连同他床下的十一颗人头和一颗狗头一起,埋在了雪地里。
春天到来的时候,雪化了,埋过人头的地方,开出了又一丛美丽的鲜花。每一朵花,都像是一只狗的笑脸,人们把它叫作‘狗头花’。小姑娘指着那些花对妈妈说:妈妈快看,欢欢回来了。”
“完了?”我爸问我。
“完了。”我合上本子。
“那么小安,你写这个故事,主要是想讲什么呢?”我爸把他的凳子挪得靠近了我一些,好奇地问我。
“你觉得呢?”我反问他。
他想了想回答我说:“你是不是想说,再冷酷的人,也会有被爱感化的那一天?可是,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又要写他被小姑娘杀死了?这个结果,很残忍,也根本没什么意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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