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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时,我的绰号叫作“大樱桃”。
樱桃,是我的名字“陶滢”的谐音。我的同桌夏薇薇说:“陶滢,你和樱桃还真像啊!你知道吗,樱桃的保险期只有不到20天,所以是最最容易腐烂的水果。”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高高昂起头,白皙的面孔和修长的脖颈一起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在上午灿烂的阳光下镀上金色边缘。
而在我周围,会响起零零落落被压抑住的笑声。
我不理她,只是低下头很努力地看一本书。可是书上的字我一个都看不进去,因为周围那些刻意掩饰的笑声让我的大脑里涨满支离破碎的尴尬与耻辱。我的手在轻轻地抖,有什么东西濡湿了我的睫毛,可是却又梗阻着,哪怕眼眶渐渐酸涩,也不肯涌出来。
十六岁,这就是我委屈的青春。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反抗呢?十六岁的我有张胖乎乎的脸,脸上还有些影响视觉效果的青春痘;成绩不好,在71人的班里考六十几名;也孤僻,只是一个人偷偷看很多课外书,被老师抓到很多次,检讨写了很多份。不美丽,不聪慧,不合群,不上进,所以没有人喜欢我。
并且,在不美丽、不聪慧之外,我还是个左撇子。
虽然我的手和任何女孩子的手没有区别——白皙、修长,看上去还很纤细。可是,我的左手,它有它的灵魂:它像别人的右手一样,可以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可以在课本的页眉页脚画很多栩栩如生的动画小人,也正是因为这些,而显得太过与众不同。
没有人愿意坐在我的左手边。
因为那将意味着:当别人抄笔记抄到热火朝天的时候,只是不经意间,被我左边手肘一碰,一行字就此歪开去,万劫不复。甚至于“啪啦”一声响,手中的笔便落到了地上。或许只是很脆、很小的一声响,然而因为频繁,却总能换几分目光:同情的、厌烦的、幸灾乐祸的。千奇百怪的目光,挟裹一点难为情,让我变得愈加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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