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柯林,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那时我在念大三,出版了我的第一本散文集,又升了校学生会主席,春风得意得要紧。最大的爱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阶梯教室听那帮男生吉他弹唱,这支吉他队附属于校学生会,他们一律叫我:“头!”看到我一进门就会拿着吉他一阵猛敲,然后问道:“头,今天想听什么?”
我被这帮男生宠得有些不像话。
听歌的时候我喜欢坐到桌子上去,头一点一点的,看他们纤细而有力的手指在琴弦上弹拨。男孩们的声音干净极了,也纯粹极了,只是好像用吉他来伴奏的歌总是有那么一点忧伤,我就那样淡淡地沉浸到一种我喜欢的情怀里去,直到晚自习的铃声不近人情地响起。
只是我从来不唱。每次他们起哄说:“头,来一个!”的时候,我都会显得特别羞涩,一点也不像那个平日里挥洒自如的我。其实我的声音很好听,朗诵我是可以的,演讲也很厉害。总之,这类比赛我要是参加,其他的人就只能盯着第二名去争了。
这不是吹牛啊,这绝对是真的。
但我就是不敢唱歌。我总觉得自己唱歌会走调。
我只是喜欢听而已。
我没想到有一天会想为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学唱歌。那个人就是柯林。
柯林是我爸爸的学生,当然也算是我的校友,只不过他早已经工作了。我一直没有问过柯林多少岁,我猜他应该是二十九,或者,三十?我认为这个对我不重要。对我重要的是,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他。
大家都说我眼光高,因为直到大三我还没有恋爱过。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我对爱情有过无数美好的遐想,在遇到柯林以后,这些遐想就和他绵绵密密地缠合了起来,怎么分也分不开。比如他的长相,我从来没在生活中见过长得那么有棱有角的男人,好像眉毛鼻子都会说话一般,我一看他心就止不住地狂跳。再比如他的才华,他在一家很有名的电脑公司工作,听说是搞软件开发的。那一次是我爸请他来我家装电脑,对于我这个电脑白痴来说,从未看过对电脑如此精通的人,稀里哗啦就弄好了,拍拍手看着站在一旁发呆的我说:“好了,你以后可以在家上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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