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在最糟糕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发现,其实我还是喜欢活着。没错,就是活着。比方说现在,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恶狠狠地打开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泛滥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们。它们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后继地粉身碎骨,那种麻酥酥的破灭,就是活着;比方说刚才,我失魂落魄地冲进了这个属于我的地方,拧亮墙角的一盏灯,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给我的老钢琴幽幽地浮现出来,就好像在那里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着牙注视它,突然无可奈何地一笑,那种酸涩的紧绷着的视觉,就是活着;比方说比刚才再稍微靠前一点儿的刚才,我像是颗燃烧弹那样冲出了三叔家,冲到了楼底下,我让我的车勇敢地在马路上一次次地超过它那些个半死不活的同类,老天作证,我有多么想把方向盘稍微偏上那么一点点,那种强大生猛得没法控制的、想死的欲望,就是活着。
啤酒让我清醒。我闭上眼睛,倾听着它们在喉咙里慢慢滑行的声音,它们不紧不慢地蔓延着,抚慰着我身体里面那些灼热的内脏。一定有办法的,等我脑子更清楚的时候我就能想到办法的。我才不会死呢,该死的人都还活着,我怎么舍得死?现在,喝酒吧。只有这个老钢琴前面的那盏灯开着,我和这道昏暗的光线一起,变成室内这无边际的黑暗的魂魄。我怔怔地看着手指间那根烟,它自得其乐地烧着,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来。我轻轻伸出食指,想把它们弹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刹那间我恍然大悟,于是我急急地端起面前那罐还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气喝干了它,啤酒里面那些浓烈的气体一直顶到了喉咙上面,然后我才把那截烟灰弹到了空的易拉罐里。真蠢。我笑自己。现在和当年跑场的时候不同了。我自己是这间店的老板,什么都是我的,每一块地砖,每一条木板,要是连我都不爱护它们,我还能指望谁呢?准是这架钢琴、这道光线让我有了错觉,以为自己回到了那个时候,每一天跑完场,和band的家伙们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都喜欢偷偷地趁人们不注意,把烟灰弹在地板上。像是恶作剧一样,没有胆量当面对那些使劲克扣我们、不肯给我们加薪的老板竖中指,只好做点儿什么表示我恶心他们吧。算是做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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