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赶山的兵器,只不过是一把匕首。
王赶山当时很穷,匕首是他花了仅有的一分银子从一个地摊上买来的。
应该说,这是把极其普通的匕首。普通到掉在地上,一般武林人物都不屑看一眼。
可王赶山却用这把极其普通的匕首,做出了许多极其不普通的事情。
王赶山成了著名人物,靠这把匕首成了名。于是这把不起眼的匕首,也就成了一种著名的兵器。
它就叫"王赶山的匕首"。
谁看见王赶山,也不会想到这么个平凡得近乎平庸无能的人,竟然会是个有名的刺客。
模样平常,个子平常,衣饰平常,神态也平常,没有坏习惯,没有好习惯,更没有怪习惯。
他绝对不会让人注意他,记住他。
有人说,这才是真正出色的刺客所必备的素质——平常得让所有的人都不防备你。
一次,有人开价白银五千两,请王赶山到"落日马场"去刺杀那里的主人司徒不二。王赶山第二天赶到落日马场,干净利索地完成了任务,轻松得如同儿戏。
而谁都知道,司徒不二本身武功高绝不说,身边还总有四个高手形影不离地护卫着他。
要杀司徒不二,简直比登天还难。
据说王赶山那天中午到马场时,司徒不二正在和一个远道而来的老朋友喝酒。
王赶山几乎没怎么改扮,就让马场的人相信了他是那个老朋友二百多号随从中的一员。而那个老朋友的随从们,又认为他是落日马场的人。
他毫不费力地进入了他们大吃大喝的行列。
喝完酒,兴致盎然地司徒不二大笑着要和那个老朋友比比马术,也比比谁的坐骑更神骏。
他们携手带着醉意走过王赶山身边的时候,王赶山刚刚将割好的一块羊肉塞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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