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太媪本来便是血魔刃的主人,焉有不知血魔刃打铸之时,用来淬铁的,便不是水,而是七十二种天下剧毒的毒汁。
因此刀上所蕴奇毒,无出其名,最厉害的毒药兵刃,人称“见血封喉”,即以之划破皮肤,一见鲜血,毒即浸入。
但血魔刃之毒,较之更甚,若是被血魔刃将头发在距离头皮两寸之内削去的话,虽然当时不死,三个对时之后,也是难逃性命,若被挑破身上各处,虽然未能见血,也是立即毙命,毒性之强,绝非一般淬毒兵刃所能比拟。
齐太媪既知厉害,陡地见血魔刃渐幻红光,斜卷过来,不由得吓得一跳,尚幸她见机,本身武功也高,急怀杖向下,在地上一点,一个空心跟斗,头下脚上,翻起丈许高下,宛若她人整个地被弹了起来一样,在半空中是一式“雁落平沙”,已然窜出两丈开外,将笑弥勒宋送的那一招出名的“胁裹刀”,避了开去。
一落地之后,齐太媪心有不甘,尖叫道:“老贼,刚才你还说血魔刃不见,不干你事,为何那宝刀却会在你身上?”
大肚胖子“哈哈”大笑,道:“你是知道我规矩的,凡是被我偷了东西的事主,想要活命,绝无可能,你那老搭档已在鬼门关上等你了,你还不赶快去与他相会?”
那笑弥勒宋送,另有两个外号,一个便是天偷贼,另一个叫作百口仙。
他在未学得绝世武功之前,本是一个走江湖卖口技的人。
早五十年,因为在无意中救了一个染了恶疾的武林异人,那异人便将他收作记名弟子。再加上他自己勤奋好学,不出十年,已然在江湖上惭露头角。
其人生性贪得无厌,不论是珍珠宝玉,宝剑宝刀,甚至于是他根本一窍不通的名画名瓷,他全都要得到手中,方肯干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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