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红英惊魂未定软绵绵地伏在金逐流怀中,只觉舒畅无比。金逐流在她耳边悄声说道:“红英,多谢你的诗帕,我才知道我自己是个大傻瓜。咱们不必来生,今生已可结为连理。”史红英道:“我还担心芍药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着你呢,原来你们那天就见着了。”
那条手帕是史红英叫她的丫头芍药拿去找金逐流的,手帕上写的那首诗是:“愿作荆轲誓入秦,何渐流水遇知音。此生已矣他生在,犹有寒梅一片心。”如今史红英听得他提起诗中的言语,已知他收到了这条诗帕,不禁又是欢喜,又是害羞。
金逐流笑道:“掏水中之月,只接清辉;雨大上之花,但闻香气。红英,若不是你说出来,我当真还不知道你爱我竟是爱得如此之深!但现在可不是镜花水月了,你让我闻一闻,唔,好香,好香!”史红英红晕满面。嗔道:“让你知道我的心事,你倒取笑起我来了。嗯,别胡闹啦,有人来了。”
金逐流放开了史红英,抬头一看,只见叶慕华带领一队义军,正在向他们所在之处驰来。金逐流在帅孟雄的尸身上拔起玄铁宝剑,抹去血痕,纳入剑鞘,迎上前去,笑道:“慕华,你来得正好,我送给你们义军一件礼物。”
叶慕华跳下马来,躬身行礼,说道:“原来帅孟雄这贼子已给师叔杀了,恭喜师叔立了大功,这位是史姑娘吧?”金逐流说道:“正是。”当下给史红英介绍叶慕华,说道:“他虽然是我的师侄,打仗的本领可比我大得多,这一场大战就是他指挥的。”叶慕华道:“师叔太夸奖了,这一场仗固然是靠义军的兄弟们个个奋勇争先,但史姑娘在将军府中首先发难,这望应外合的功劳也是不小,我还未曾得向史姑娘道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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