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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夺魄骷髅 追魂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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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杏花烟雨江南。

拂晓。

东风满院,烟雨迷蒙。

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

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

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

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整柄剑都被擦得光洁至极,可以肯定用剑的,是一个爱剑的人。

沈觉非闯荡江湖,仗的就是这柄剑。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战,十八载闯荡江湖,沈觉非仍然能够活到现在,除了凭他的武功,这柄剑也实在帮了他不少忙。

所以这柄剑他视之简直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灵魂。

他的一双手也洗得很干净,指甲修剪得尤其整齐,无论他怎样拔剑,都绝对不会有丝毫的影响。

任何的影响,有时都足以致命!

这个时候,在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是睡觉的时候。

在沈觉非来说,却是练剑的时候。

十年如一日,他从未间断。

但早在十年前他便已金盆洗手,宣布退出江湖,只可惜,他人在江湖之际,杀的人实在太多,结下的仇怨实在不少。所以他虽然退出江湖,与人在江湖并无多少分别,一点也不得安宁。

幸好他武功还不错,最低限度在来找他的人之上,所以到现在,他仍然活得很好。

有本领、有胆量找他算帐的人,七年前都已倒在他的剑下。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好人,在他的剑下从无活口!

可是他仍然不大放心,他不大相信任何人,对自己也一样。尽管他的记忆力一向是那么好,他还是担心有所遗忘,有所疏忽。

任何人难保都有所遗忘,有所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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