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九月十二,午后。
晴。
× × ×
秋天的阳光最艳丽。
艳丽的阳光从正面的窗子里照进来,使得老婆婆的破酒铺看来更破旧,也使得会剥人皮的常老刀看来更可怕。
常老刀通常就叫常剥皮。他的确常常会剥人的皮。
看见了他,老皮立刻走得远远的,不仅远在一丈外,他好象很怕常剥皮会剥他的皮。
无论谁看见常剥皮,都难免会有一种要被剥皮的恐惧。他实在是个很可怕的人,
他矮、瘦、干枯,全身的肉加起来也许还没有四两重。
可是他远比一个三百八十八斤的巨人更可怕,他就好象是把刀子──四两重的刀子,也远比三百八十八斤废铁更可怕。
何况这把刀子的刀锋又薄又利,而且又出了鞘──无论谁看见他这个人,都一定会有这种感觉。尤其是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看着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通常都会觉得好象有一把刀刺在自己身上──刺在自己身上最痛的地方。
现在蓝兰就有这种感觉,因为常剥皮的眼睛正在瞥着她。
蓝兰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很漂亮的女人不一定很有吸引力。
蓝兰不但漂亮,而且很有吸引力,足以将任何一个看过一眼而远在三百里外的男人,吸引到她面前一寸近的地方来。
可是她已经发现这个男人的眼光不同。
别的男人的眼光,只不过是想剥她的衣服;这个男人的眼光,却只不过是想剥她的皮。
想剥衣服的眼光,女人可以忍受,随便任何女人都可以忍受一只要并不是真的剥,就可以忍受。
想剥皮的眼光,女人可就有点受不了,随便哪种女人都受不了。
所以蓝兰在看着小马,问道:“常先生是不是也肯跟我们一起过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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