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穿着白裙子和白高跟鞋,戴着珍珠耳环,我把姿态和表情也端得很符合这身行头的风格,在大理石的地面上我微笑着,基本上算是踩着莲步走上前去,整个过程没出什么错误,这老外一直站在那里看我。
我走到他面前,“薛静博。”
“你好,”他先用汉语问好,然后用法语叫我,“缪小姐。”
我说:“Claire。”
然后跟他握手。
老外说:“Jean-Paul。”
这个握手并交换名字的过程很简单却必要:我们没有工作关系了。
“你怎么还是叫薛静博了?”
“我在邮件中告诉你了,但是你后来没有回复。”
“我那个邮箱的密码丢了,再也没有打开过。”我说。
“真遗憾。”他笑一笑。
“是啊……”我说,“另外两人还没来,我们得等一等。”
“我们去咖啡座喝点东西?”他说。
“好。”
我渴了,想要一杯汽水喝,但是我觉得穿白裙子的淑女不应该要碳酸饮料,一来显得浅薄浮躁没有文化,二来容易打嗝,十分不雅,于是我看了饮料牌之后对服务员说:“请给我一杯猕猴桃汁和一杯清水。”
JP要了红茶。
后来我发现JP总是喝红茶。
“所以你现在会多说一些汉语了?”我问。
“你好,再见,埋单,服务员。”他说。
“嗯,很实用。”
“那你会多说一些法语吗?”他问。
“我不用功,还是从前那些,糊弄人混日子。”我有心卖弄,“糊弄人”与“混日子”两个词是从一个法国大学生那里学来的俚俗说法。
他点点头,“已经不错了。”
这个外国人外形上的特点我基本上已经看明白了:
个子没有那么高,一米七六到一米七八左右,但是外国人腿长,身材的比例是不错的。不胖不瘦,肩膀很厚实。不吸烟,手指头和牙齿都很白。热天气穿着长袖的衬衫,身上也没有味道,既没有老外身上惯常有的羊肉串和孜然味道,也没有用来遮掩它的香水味道。这点倒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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