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道进进出出很久了,对我来说是很久了:三个月难道还不算久?交一个男朋友三个月,实在不能说什么了,他对我还好,他长得漂亮,他花钱爽快,他说话有幽默感,但他不是那种可以结婚的男孩子,因此我们只是同居着,我们住同一层房子,可是很少见面,因为我做的是晚班,他做的是白天工作。我们买了一迭厚厚的洋葱纸,有事没事写张字条,他的中文坏透了,但是我喜欢看他写的中文。
有时候他会写:「我到纽约去一星期,你要什么?」我会写:「一条皮带,格林威治村有得卖。」我们住在一起很高兴。我们连对白也缺少,但是我们高兴。我为他做小事情,为他打扫,清除个灰缸,洗内衣,把外衣拿到洗衣店去洗,代他付电费诸如此类的事情。有时候还泡个咖啡给他喝。
谁知道,说不定有一天,我还会为他生个儿子,长得跟他一模一样的儿子,浓眉长睫毛,郁气森森的,小道是可爱的,我们只有床上见面,饶是如此,他还是可爱的。
我们在一起实在有开心的一面,我休假的时候,大家同去剃头店剪头发,我在镜子里看他,他在镜子里看到我,两个人就相视而笑。我们在一起高兴,一日一日地过去。高兴的日子有多少?高兴过就是了。
他也有生气的时候,有一次我在与别的男人吃豆腐,他拿起一只杯子就往我头上摔,真令我伤心,这就是有男朋友的不良之处,并反为他洗了两个月的内衣之后,手就开始变粗,我们这种职业女性是不能做家事的。
我实在不敢说我是不是有了一个男朋友,我们从来不出去跳舞看电影,我们没有时间,但是我的确正与他住在一起、我不能否认我有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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